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682令) 、《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宿迁东方美狮贵宾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东方美狮贵宾会建筑材料项目(一期: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4.3.19-2024.4.16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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